律师说法
单方委托也有法律效力
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:房产中介合同属于居间合同。法律并未规定居间人必须取得买卖双方的共同委托,买方或卖方单方委托中介向其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提供媒介服务的,居间合同也成立。
《合同法》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:“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,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。”所谓促成合同成立,不仅指有买卖合同成立的结果,而且应当包括促成的过程,即买卖合同双方是中介介绍认识,并进而进行谈判的。如中介不认识卖方,或卖方拒绝了中介提供服务的请求,则缺少促成的过程,中介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。在本案中,根据中介方的说法,他带易中天去看房时,房东家人在家,也没有拒绝中介服务,而且还向易中天递送了纸条,这可以认定中介促成了合同成立。当然,中介方的这个说法还需要证据证明。
易中天简介
易中天,1947年生,湖南省长沙市人,198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,获文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,现任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,长期从事文学、艺术、美学、心理学、人类学、历史学等研究,著有《美学思想论稿》、《艺术人类学》等著作。
撰写出版了“易中天随笔体学术著作·中国文化系列”四种:《闲话中国人》《中国的男人和女人》《读城记》和《品人录》。
2005年起开始在CCTV-10百家讲坛节目里讲解历史,因其白话式的幽默分析,受到追捧。最新著作《帝国的惆怅》和《易中天品评汉代风云人物》。
2006年开始制作《易中天品三国》,一举成名。《三联生活周刊》封面标题,而享有了“学术超男”的称号.
2007年11月,在上海出版了新书《帝国的终结》。
2007年被评为武汉大学第五届杰出校友。
2008年,将和百家讲坛再度携手合作,录制播出节目,以飨观众朋友、读者和他的粉丝。
2008年,在厦门花500万巨资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购买别墅一套.之后跳过中介公司与业主私自达成交易.被网友批评为最无耻.最没有道德.最没有素质的事情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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